她是“網戀女友”,稱自己身患重病需要錢款治療;她是“偶像明星”助理,提出偶像打榜造勢需要轉賬;她還是“某某游戲公會”工作人員,聲稱手上有低價充值“抖幣”“虛擬禮物”的渠道,可以幫代充……
近日,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辦理這樣一起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多次利用“自導自演”的手法,一人先后扮演“網戀女友”“頂流明星助理”等多重角色,通過婚戀詐騙、虛構明星打榜、低價充值等方式,多次騙取董先生、蔡女士等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06.3萬余元。
自稱“公會人員”代充抖幣騙錢
2024年初,嚴先生的抖音號上收到一條低價代充“抖幣”的消息,因其經常在抖音平臺觀看直播打賞,確有這方面的需求,于是雙方添加微信私聊。對方昵稱“小林”,自稱是某某公會的工作人員,因公會與抖音平臺存在合作關系,現可以按照1:1.2的比例代充鉆石或虛擬禮物。
一開始,嚴先生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向對方提供的二維碼充值2000元,不久后自己的賬戶確實收到了2400顆鉆石。嚴先生覺得該充值渠道比較靠譜。此時,小林主動提出除了代充之外,公會平臺還提供預充服務,如果需要退款的話也可以按照之前說好的比例進行退款,之后嚴先生便陸續向對方提供的收款碼充值。
然而,當加大充值力度后,嚴先生發現其抖音賬戶并未收到對應的“抖幣”及虛擬禮物,于是向小林申請退款。在退款過程中,又有一名自稱是該公會負責退款流程的工作人員添加嚴先生的微信,以賬號等級太低、充值金額不夠、需要刷流水等理由讓嚴先生繼續向其提供的收款碼充值才能退款,直至其中部分微信賬號被封禁后,嚴先生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遂向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以下簡稱“靜安公安分局”)報案。
靜安公安分局立案后,根據被害人提供的部分微信聊天賬戶、收款二維碼等證據材料發現女子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24年3月6日將徐某某抓獲。
冒充王一博助理騙粉絲轉錢打榜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偵查過程中,偵查人員發現,原來在此之前,徐某某因冒充某明星助理身份,編造明星打榜事由欺騙他人錢款,已被有關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時間退回2023年5月,一個陌生的QQ號主動添加蔡女士,對方自稱是“明星王一博的助理”,現有為明星代言產品打榜的活動,只要向指定賬戶充值打榜,即可領取簽名、周邊等產品,并且承諾之后會將打榜的錢款退還。
隨后,蔡女士便陸續向對方提供的賬戶轉賬,為其喜愛的明星打榜,期間甚至還收到“王一博”發送的祝福私信。之后,對方告訴蔡女士只有打榜PK成功才能退還錢款。為拿回之前的投入,蔡女士只能不斷充值打榜。
案發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承認為明星打榜其實就是騙局,所謂的明星助理這一身份是自己虛構的。為了包裝該身份,其會在賬號或者粉絲群內發送粉絲收到禮品的照片、與偶像合影等,最終目的就是利用追星的心理誘導粉絲充值。
引導補充偵查又發現“網戀騙局”
2024年5月22日,靜安公安分局向靜安區檢察院提起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審查逮捕階段,徐某某對上述兩起詐騙事實及犯罪金額提出諸多辯解。
為此,承辦檢察官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針對其筆錄中提出的辯解,仔細審查相關微信聊天記錄、銀行轉賬、被害人陳述等,發現徐某某辯解中有諸多不合理之處,其供述的金額與現有證據印證的金額相距甚遠。檢察官認為,綜合現有證據足以證實徐某某通過假冒明星助理或是公會人員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犯罪金額已達追訴標準,且徐某某屬于取保候審期間又實施新的犯罪,具有逮捕的必要性,遂決定批準逮捕徐某某。
因徐某某詐騙手法多樣,不排除還有其他被害人尚未查實。為全面查明犯罪事實,實現精準指控,在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時,檢察官針對徐某某辯解的矛盾之處,建議公安機關從“關鍵數據”出發,及時恢復扣押手機的聊天記錄、相關賬戶資金流水;同時,建議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查明是否遺漏其他犯罪事實。
果不其然,靜安公安分局在偵查過程中,又有一名被害人董先生前來報案,遂發現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還實施以婚戀為名詐騙他人的犯罪行為。經初步偵查查明,徐某某于2022年10月通過微信交友結識被害人董先生,經過一段時間聊天雙方感情升溫。
此后,徐某某便開始以生病動手術需要錢款、信用卡逾期導致賬戶被凍結等理由陸續向被害人借錢達十余萬元。期間,為了讓被害人打消疑慮,相信其重病的說辭,還安排所謂的“閨蜜”“阿姨”添加董先生微信溝通錢款事宜,直至被害人發覺異常后報案。
報警后,徐某某承諾退還上述錢款,期間曾還款幾萬元,但剩余錢款至今未歸還。董先生因一直無法聯系上徐某某,害怕又被騙遂再次報警,這才得知徐某某因詐騙他人被立案偵查了。
兩年內騙兩百多萬被公訴
2024年10月25日,案件移送至靜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實施的三起詐騙行為均是利用網絡進行的,屬于非接觸式詐騙,且涉案錢款被分成若干筆后零散轉入不同銀行、支付寶等賬戶。在徐某某被扣押的手機中發現其注冊并使用的微信賬號高達10多個。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11月至12月間,被告人徐某某向被害人董先生虛構自己生病、住院需要醫藥費等事實,騙取其錢款共計14.8萬余元;2023年5月至6月間,徐某某向被害人蔡女士虛構自己是明星助理,編造明星需要粉絲支持打榜,并承諾打榜后會退回錢款的事實騙取錢款達38.8萬余元;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徐某某向被害人嚴先生謊稱自己與“抖音”平臺有合作,以優惠價格代充、刷禮物等理由誘騙其充值轉賬,在嚴先生要求退款時,又同時使用多個微信賬號聊天搪塞,并繼續編造賬號等級太低、充值金額不夠等理由騙取錢款共計152.6萬余元。
檢察官認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5年1月9日,靜安區檢察院對被告人徐某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表示,近年來,各種網絡詐騙手段層出不窮。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加強防范、提高自己甄別信息能力,不要輕信社交平臺上各類信息。看見“打榜返利”“低價充值”“免費好禮”等信息要提高警惕,不要點擊陌生鏈接、不要向陌生賬戶轉賬,任何需要墊資并承諾返還的網絡任務都是詐騙;同時網絡交友要謹慎,當對方提出借款時,不要隨意轉賬。在不了解對方真實身份情況下,切不可因一時甜言蜜語陷入圈套。如若被騙,保全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讓我們攜起手來,用實際行動凝聚力量,共護清朗網絡空間。(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